請各校區務必特別加強「山陀兒」颱風防災整備工作
請各校區務必特別加強颱風防災整備工作
一、為因應「山陀兒」颱風來襲,請各校區務必特別加強颱風防災整備工作。
二、各校區注意中央氣象署發布最新颱風動態,及早規劃災害防制因應作為等工作,俾降低災損程度,維護校園及師生安全。
三、有關防颱準備工作及颱風來襲時應注意事項,請配合以下事項:
1.各校區應密切注意中央氣象署或水土保持局所發布之豪大雨特報、颱風消息
或土石流警戒等警報,隨時視自身情形預備進行人員撤退等安全措施。
2.易淹水之校區,請勿再將相關設備、器材、物品(如:教科書、公文檔案、腦、
圖書、電器用品等)置放易淹水地點,各項教學設備(如電腦設備、體育器材、
實驗儀器或化學藥劑等)等貴重物品,應請放置於不會淹水之處所,並將門窗
鎖緊以防滲水。
3.校地位於低窪或鄰近海、溪、溝邊等地區之校區,地下室入口處,應於水流
入口處備妥沙包或沙袋以防水患,學校屋頂上方如有鐵製或玻璃纖維製之水
塔,事前裝滿水,藉以增加重量,避免被強風吹倒,同理,屋頂如有其他設
施(如天線、擴音器..等等),亦請做好足夠防颱之固定設施或先行拆除。
4.各棟校舍大樓如有裝置整面封閉式之鐵捲門,不論為手動或電動,請於颱風
來臨時,選擇適當時機,將封閉式鐵捲門打開,避免整片鐵捲門因阻風面過
大,而被颱風吹垮或掀走。
5.校園內及聯絡校外之水路溝渠,應詳細檢查保持暢通,避免於豪雨或颱風時,
發生阻塞現象而倒灌校園;各校區如有裝設抽水設備,平時應定期發動檢查
是否保持良好可用狀態,如否,應速派員維修至可用狀態,並請注意電源安
全。
6.校園內如有施工中之工地,應要求承包廠商務必做好防颱措施,如因未依規
定做好防颱準備工作,而造成損失或傷害,應依合約規定辦理。
7.加強檢查鄰近校園駁坎、擋土牆及斜坡地情況,如有危險之虞,應立即採取
必要之措施。
8.請就地理環境、地形、地物等因素及條件,運用有效資源,作最有效之防範
措施,使災害所造成之損失,減至最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