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衛消防編組須知與注意事項
【自衛消防編組須知與注意事項】
一、編組目的
於消防隊抵達前,由熟悉環境的員工進行:
一、初期滅火
二、緊急通報
三、避難引導
核心目標只有一個:
一、防止災害擴大
二、保護生命安全
三’降低財產損失
二、何時需成立編組
員工人數 10 人以上:
應設置:減火班、通報班、避難引導班
員工人數 50 人以上:
另須增設:安全防護班、救護班
三、各編組任務說明
減火班:執行初期滅火、操作滅火器、消防設備
通報班:撥打 119、通報校內相關單位與人員
避難引導班:引導人員依避難動線安全撤離、確保不推擠、不逆行
安全防護班/救護班:協助現場秩序維護、進行初步傷患救護
四、必要演練規定
一、每半年至少辦理 1 次演練
二、演練前應通報當地消防機關
三、演練內容須包含:初期滅火操作、緊急通報流程、避難動線實地演練
五、注意事項
一、滅火器、消防栓須:明顯可見、隨時可取用
二、逃生通道、出口:嚴禁堆放任何雜物
三、編組人員應熟悉:建築環境、避難動線、各項消防設備位置
總結:
落實自衛消防編組,不是為了應付檢查,而是為了在最黑暗、最混亂的那一刻,還能為彼此點亮一條活著走出去的路。
資料取自內政部消防署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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