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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衛消防編組須知與注意事項

【自衛消防編組須知與注意事項】

一、編組目的

於消防隊抵達前,由熟悉環境的員工進行:

一、初期滅火

二、緊急通報

三、避難引導

核心目標只有一個:

一、防止災害擴大

二、保護生命安全

三’降低財產損失

二、何時需成立編組

員工人數 10 人以上

應設置:減火班、通報班、避難引導班

員工人數 50 人以上

另須增設:安全防護班、救護班

三、各編組任務說明

減火班:執行初期滅火、操作滅火器、消防設備

通報班:撥打 119、通報校內相關單位與人員

避難引導班:引導人員依避難動線安全撤離、確保不推擠、不逆行

安全防護班/救護班:協助現場秩序維護、進行初步傷患救護

四、必要演練規定

一、每半年至少辦理 1 次演練

二、演練前應通報當地消防機關

三、演練內容須包含:初期滅火操作、緊急通報流程、避難動線實地演練

五、注意事項

一、滅火器、消防栓須:明顯可見、隨時可取用

二、逃生通道、出口:嚴禁堆放任何雜物

三、編組人員應熟悉:建築環境、避難動線、各項消防設備位置

總結:

落實自衛消防編組,不是為了應付檢查,而是為了在最黑暗、最混亂的那一刻,還能為彼此點亮一條活著走出去的路。

資料取自內政部消防署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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