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教育部提供現行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及「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」事宜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13日臺教學(五)字第1110048395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賃居生同學了解有關租賃契約內容應符合旨揭法令相關規定,並轉知房東維護租賃雙方權益,以避免衍生租賃糾紛;同學若有租賃相關問題,可尋求或洽詢各校區賃居承辦人協處。
瀏覽數:
分享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13日臺教學(五)字第1110048395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賃居生同學了解有關租賃契約內容應符合旨揭法令相關規定,並轉知房東維護租賃雙方權益,以避免衍生租賃糾紛;同學若有租賃相關問題,可尋求或洽詢各校區賃居承辦人協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