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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111學年教育部修訂「家庭 防災卡」填寫方式相關事宜

  • 內政部消防署「1991急難通信平臺」已於111年12月31日終止服務,教育部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書及家庭防災卡涉及「1991急難通信平臺」相關內容,將調整為災時約定通訊方式(通訊軟體、社群媒體或簡訊等方式),提供學校及家長更多元聯繫管道。有關修訂內容如下:

一、學校欄位:學校於災害發生時通知家長之約定通訊方式,該約定方式應請學校統一制定,俾對外通知家長,其中包含採用何種通訊軟體,以及設定通訊軟體群組,於家長群組統一公告(班級群組或是全校對外官方帳號),或以簡訊、社群媒體等多元方式告知家長。

二、家庭欄位:學生本人在災害發生時聯繫家長之約定通訊方式,如網路暢通時,可採用通訊軟體;如網路不暢通時,可採簡訊等方式聯繫。

  • 家庭防災卡填寫說明家庭防災卡填寫說明:

一、目的:

(一)大規模災害發生時,交通、通訊往往相當混亂且可能中斷,家庭成員的團聚,變得急迫卻又困難,學校若於開學之初,即將「家庭防災卡」以連絡單的方式,由學生攜回家,與家長共同填寫,每個家庭有自己各別的內容,平常隨身攜帶於背包、鉛筆盒、身上等,以便於災時家人團聚及聯絡。

(二)觀之過去重大災害發生時,家人互相找尋不但困難,甚至增加了政府救災的負擔,便可瞭解「家庭防災卡」的重要性。

(三)每個家庭只要花一點時間,一起討論,有了共同的默契,萬一發生大災害,對家人一定有相當大的助益。避免家人互尋的問題,變成救災單位的負擔,讓救災資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。

二、執行作法:

(一)緊急連絡人:災害發生時,尋找家人或集合有困難,可以知道向誰聯絡求助,但應事先安排好;小災害時,可以找住較近的親友協助,但大災害時,可能需要外地的親友幫忙。

(二)約定電話:

1.學校欄位:學校於災害發生時通知家長之約定通訊方式,該約定方式應請學校統一制定,俾對外通知家長,其中包含採用何種通訊軟體,以及設定通訊軟體群組(班級群組或是全校對外官方帳號),或以簡訊、社群媒體等多元方式告知家長。

2.家庭欄位:學生本人在災害發生時聯繫家長之約定通訊方式,如網路暢通時,可採用通訊軟體;如網路不暢通時,可採簡訊等方式聯繫。

3.約定電話為方便親友記憶使用,事先約定好的電話號碼,以家戶電話(含區域號碼)或手機號碼為佳。詳情可上教育部防災教育資訊網站瀏覽。 https://disaster.moe.edu.tw/WebMoeInfo/home.aspx

(三)約定集合地點(以因應地震災害為主):當災害發生時,與家人臨時集合的地點,由家長及學生討論自行決定,應選擇安全適當之公園、綠地或空地集合。例如:巷口的公園、轉角的空地、社區外的綠地或是○○站牌等…地點可視實際狀況自行增刪。若重大災害發生需要臨時留置時,可到離家最近的避難收容處所,本市避難收容處所及防災公園資訊可至「高雄市防災資訊網」/避難收容資訊查詢https://precaution.kcg.gov.tw/main/index.aspx。但要注意避難收容處所並非常態開設,前往避難收容處所避難時,請先確認是否開設。

三、家庭防災卡使用說明:

(一)請同學於學年開始時,上網下載家庭防災卡,除印製於聯絡簿填寫,若能讓學生隨身攜帶,更能於突發狀況時使用。
(二)緊急聯絡人應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填寫,得填寫父母親、監護人、親戚或前述之友人,以填寫2人以上為原則。
(三)約定集合場所(地點)以因應地震災害為主,得依在地化災害特性填寫或增列。
(四)學校將指派人員每年定期檢查一次家庭防災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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